為維護城市市容環(huán)境秩序,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和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大力提振和擴大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劃定流動攤點臨時疏導點,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置原則
堅持以民為本,控制總量,合理布點,規(guī)范管理,促進城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質量整體提升。
二、管理要求
(一)保持市容秩序整齊。臨時疏導點攤位為公共攤位,每日在規(guī)定擺放時間內先到先得,非規(guī)定經營時間不得擺放經營工具,不得在攤點上設置物品長期占用。不得損壞綠化設施,不得在電線、線桿等市政設施上懸掛物件等。不亂堆亂放、不私拉電線、不亂停放車輛、不亂搭亂建,不采用外放音箱等方式招攬顧客。
(二)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在經營范圍內自行做好衛(wèi)生保潔工作,嚴禁在經營場所清洗碗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油污等污染地面。配備規(guī)范的垃圾容器,勸導消費者不亂扔垃圾,收攤后自覺清掃攤位周邊衛(wèi)生,做到攤走地凈。產生油煙污染的攤位須自行配備油煙凈化裝置,防止油煙污染。
(三)確保安全生產經營。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堵塞交通,不得影響消防安全。嚴格按照規(guī)范使用瓶裝液化氣,必須安裝安全閥和波紋管。依法文明經營,生產、加工、銷售等要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規(guī)定。
(四)自覺服從監(jiān)督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區(qū)域經營,不擅自改變經營類別,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積極配合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如因交通管理及重大活動等需暫時停止出攤的,各經營攤主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如因城市建設、攤販不規(guī)范經營等原因需撤除臨時疏導點的,各經營攤主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對未按規(guī)定經營者或不服從管理者,一律予以取締,情節(jié)嚴重的將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五)攤位設施要求。經營工具、車輛長度不得超過2.5米,寬度不得超過1.2米;流動攤販最多只能擺設2張面積小于3平方米的桌子,不得超出規(guī)定面積占道擺放桌椅、板凳、擅自擴大經營面積。
三、設置點位及經營種類
以下流動攤點臨時疏導點具體范圍以各點位公示圖為準,臨時疏導點有效時間為一年(2025年8月15日-2026年8月14日),期間若有調整以最新公告為準。
流動攤點臨時疏導點相關信息
序號 | 名稱 | 詳細地點 | 經營種類 | 攤位數(shù) | 允許經營時間 | 備注 |
1 | 財富廣場臨時疏導點 | 宮后路與高興路交叉口兩側 | 2、夜宵類 | 50 | 20:00-02:00 | |
2 | 中交四局臨時疏導點 | 映湖路(世紀大道段至啟源路段) | 1、早餐類 | 20 | 05:00-08:00 | |
3、綜合類 | 11:00-20:00 | |||||
3 | 國鴻小微園臨時疏導點 | 啟源路(緯支三路段至興科路段) | 2、夜宵類 | 20 | 19:00-02:00 | |
4 | 興業(yè)路臨時疏導點 | 興業(yè)路與高科路交叉口 | 1、早餐類 | 20 | 05:00-08:00 | |
3、綜合類 | 11:00-20:00 | |||||
5 | 林家院臨時疏導點 | 益豐路(東塘路段至時代大道路段) | 3、綜合類 | 15 | 12:00-20:00 | |
6 | 東塘路臨時疏導點 | 東塘路與海豐路交叉口 | 3、綜合類 | 30 | 08:00-14:00 | |
7 | 時代大道臨時疏導點 | 時代大道與海豐路交叉口 | 3、綜合類 | 10 | 08:00-14:00 | |
8 | 海西路臨時疏導點 | 海西路與興業(yè)路交叉口 | 1、早餐類 | 20 | 05:00-08:00 | |
3、綜合類 | 11:00-20:00 | |||||
9 | 物流大道疏導點 | 物流大道與啟源路交叉口 | 3、綜合類 | 15 | 11:00-20:00 | |
10 | 月湖路臨時疏導點 | 月湖路(臨港大道段至湖東路段) | 2、夜宵類 | 30 | 17:00-00:00 | |
11 | 新鴻未來城廣場臨時疏導點 | 新鴻未來城廣場 | 3、綜合類 | 35 | 17:00-23:00 | |
12 | 新鴻廣場臨時疏導點 | 世紀大道與龍金大道交叉口 | 3、綜合類 | 35 | 全天候 | |
13 | 儀邦工業(yè)園區(qū)后門臨時疏導點 | 沿湖路儀邦工業(yè)園區(qū) | 1、早餐類 | 35 | 06:00-09:00 | |
3、綜合類 | 11:00-14:00 | |||||
2、夜宵類 | 15:00-23:00 | |||||
14 | 李家垟共富夜市 | 站港大道和塘洪路交叉口 | 2、夜宵類 | 130 | 15:00-04:00 |
注:1.綜合類(以無油煙小吃、飲品、果蔬、土特產等為主);
2.撤除揚升路臨時疏導點。
龍港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2025年8月13日
來源:龍港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
歡迎光臨 龍港論壇 (http://www.student8.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