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收購范圍和對象龍港市區(qū)內(nèi)原龍港號牌的人力客運三輪車和 “微的”。二、車輛收購時間2021年5月28日起三、車輛收購政策1、原龍港號牌人力客運三輪車營運資格為4萬元/輛,車身為800元/輛;2、原龍港號牌“微的”營運資格為8萬元/輛,車身在2018年5月1日之后的為6000元/輛、車身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為3000元/輛。四、獎勵措施1、人力客運三輪車車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主動交車并辦理收購手續(xù)的(以車輛實際回收日期為準),可享受5000元交車獎勵,逾期不予獎勵;2、微的車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主動交車并辦理收購手續(xù)的(以車輛實際回收日期為準),可享受1萬元交車獎勵,逾期不予獎勵。五、辦理手續(xù)攜帶材料及注意事項1、按照規(guī)定地點上交人力三輪車或“微的”和車輛牌證(牌照、行駛證正副本);2、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原件以及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的復印件;3、如果車輛有發(fā)生轉(zhuǎn)讓、買賣的,另須攜帶有關轉(zhuǎn)讓、買賣的證明材料;4、辦理手續(xù)時須車主本人到場(車主為兩人的,兩人須同時到場)。六、車輛收購地址溫州浙南汽車設備回收有限公司蒼南分公司(龍港南城路1601號)七、聯(lián)系電話68637656八、辦公時間周一到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龍港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