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5月9日
由市社會事業(yè)局另行通告
父母一方持有效居住證,并符合積分入學適齡學生。
(申請積分入學的學生年齡應符合當年入學范圍,已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一階段
報名:進入“浙里辦”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左上角定位到龍港市—應用專區(qū)選擇“積分入學”。
第二階段
根據積分排名,填報志愿。具體文件及學校校園指標分配由市社會事業(yè)局另行通知。
截至5月9日,新市民可根據積分指標申請積分,5月9日后申請的積分不納入本次積分入學。特注:龍城眾隊有效志愿者次數結算至4月13日,后續(xù)志愿者服務積分不納入本次積分入學。
全部積分申請審核完畢后,7個工作日內公示積分。公示期間內,新市民若對積分有異議,可以向龍港市公安局申請復核。
①申請人積分以公示日公示的積分為準。
②按照申請人總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實行“多種選擇、一次錄取”的原則,即每位新生可有多個志愿選擇,但只有一次錄取機會,按個人填報先后順序依次匹配。新生一旦被某所學校錄取,其信息馬上被自動鎖定,其他學校不能再錄取。
③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申請人共性分高低進行排名;共性分再次相同的,根據申請人在本市居住年限、辦理居住登記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排名。(登記年限、先后以系統(tǒng)記錄為準)
④依據入學申請人適用的積分按由高到低順序進行排序,父母同時滿足申請條件的,請使用積分高的一方申請。
⑤被錄取后選擇放棄入學的新市民今年在本市不再享受積分入學待遇。
⑥積分細則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⑦志愿錄取規(guī)則由市社會事業(yè)局負責解釋。
城東派出所:0577-59865315
城西派出所:0577-68086507
城南派出所:0577-68680289
城北派出所:0577-68680368
城中派出所:0577-68601502
市公安局:0577-68661167
市社會事業(yè)局:0577-5991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