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龍港市舉行政府職能向社會轉移項目集中簽約儀式(第一期)。會上,8家職能單位將條件成熟的27項政府職能轉移給符合條件、具備能力的22家社會主體承接(其中社會組織10家,院校1家,企事業(yè)單位11家),邁開龍港市“一張清單轉職能”改革的第一步。
今年以來,龍港市積極推進“一張清單轉職能”改革,加快政府職能向社會轉移,按照“政府可轉移、社會力量可承接”的原則,探索實踐多元化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目前,該市已制定《龍港市推進政務職能社會化轉移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制度,構建了以《工作方案》為核心,“職能轉移”“購買服務”“承接組織”等3大指導目錄為框架,“聯(lián)席會議”“年度考評”“事后監(jiān)管”“承接管理”等4項機制為保障的“1+3+4”制度體系,在政策、程序、方式上全力保障推動“一張清單轉職能”改革落地。
據(jù)悉,根據(jù)“一張清單轉職能”改革工作要求,龍港市加強職能轉移工作的探索創(chuàng)新,擴大了職能轉出主體和承接主體范圍。轉出主體的范圍從政府工作部門擴大到黨委工作機關、人大機關、政府工作部門、政協(xié)機關、法檢機關、群團機關和龍港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在承接主體上,取消社會組織作為承接主體的限定,引導、鼓勵各類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jīng)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工商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yè)、機構、其他經(jīng)濟組織等社會力量,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同時打破承接主體屬地化限制,允許全國范圍內(nèi)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在龍港依法依規(guī)承接轉移職能。
在綜合研判轉出主體自身職能轉變需求和社會力量可承接能力的基礎上,龍港研究確定了可轉移事項范圍,編制形成《龍港市政務職能社會化轉移事項目錄》(第一批)。《目錄》共涉及15家單位154項職能事項,這也是現(xiàn)階段龍港職能轉移的實施范圍,同時,對《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目錄》的動態(tài)調(diào)整。
下一步,龍港將繼續(xù)加快改革步伐,圍繞簡政放權、優(yōu)化服務,推進更多條件成熟的職能轉移事項落地實施,探索完善“小政府、大服務”治理新模式,努力打造縣域“多元共治”的龍港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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