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履職的第三年。昨日蔣勝男接受采訪時表示,她今年準備提交八份建議,涉及文化領域、社會公益事業(yè)、法律行業(yè)等。 身為溫州人,蔣勝男很關心溫州文化經濟的發(fā)展。她的建議中,有兩份關于溫州的建議:《關于將溫州大學建設成為以“僑”為特色的省部共建高校的建議》《關于將龍港市列為國家城鄉(xiāng)融合發(fā)展試驗區(qū)的建議》。關于溫州大學的建議,蔣勝男說:“溫州作為浙南地區(qū)的中心城市,且蘊含豐富的‘僑’文化特色,打造以‘僑’為特色的省部共建高校是可行之途。通過省部共建這個高平臺實現(xiàn)高水平、特色化發(fā)展?!?/font> 龍港立市,是溫州發(fā)展的大事。“龍港市作為‘中國第一農民城’、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綜合改革示范區(qū)、全國第一個鎮(zhèn)改市,在多年的改革進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對城鄉(xiāng)融合發(fā)展有獨到優(yōu)勢和基礎條件,并且將產生積極的探路、示范效應,因此建議將龍港市列為國家城鄉(xiāng)融合發(fā)展試驗區(qū)?!笔Y勝男說。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審議民法典草案會是一項重要議程。此次,蔣勝男建議中就有一個《關于民法典草案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刪除建議》。蔣勝男認為此項法條出臺的初衷本是為了避免當事人輕率、沖動離婚,維護家庭穩(wěn)定。但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為此買單,在已確認失敗的婚姻中被迫延長痛苦,甚至因此有可能激化矛盾,最終可能導致一項社會問題沒解決,卻增加了更多社會問題與矛盾。 “如果強制全員實行‘離婚冷靜期’,那么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很可能給弱勢一方帶來更大痛苦。比如一方利用離婚冷靜期,隱藏、轉移、變賣或毀損共同財產;惡意借貸或者與親友串通偽造借條、制造共同債務;加劇施暴、虐待、嚴重威脅等行徑,毀滅出軌、家暴證據等等,使弱勢一方陷入絕境。所以我建議取消離婚冷靜期?!?/font> 來源:溫州商報 記者:鄭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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