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后果,保護駕乘人員生命安全,連日來,龍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對不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車主進行安全教育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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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5 08:37 上傳
6月3日上午,交警大隊在龍港大道設(shè)卡,對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經(jīng)過前期宣傳、整治,多數(shù)二輪電動車駕乘人員已經(jīng)主動佩戴安全頭盔,但仍有少數(shù)人心存僥幸,隨身攜帶安全頭盔但未佩戴。設(shè)卡不久,就有幾輛二輪電動車因未戴安全頭盔被攔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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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5 08:37 上傳
民警耐心為駕乘人員講解安全頭盔的重要性,勸導(dǎo)他們自覺摒棄交通陋習(xí),嚴(yán)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安全文明出行。據(jù)了解,根據(jù)《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騎行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屬于非機動車的,處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目前交警在日常處理中對“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第一次查獲處以警告;第二次查獲處以20元罰款;查獲三次(含)以上處以30元至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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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5 08:37 上傳
龍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王木格表示,騎二輪電動車不戴頭盔,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是比較高的。二輪電動車體積比較小、速度比較快,很容易發(fā)生事故,而且受傷程度往往比較大。戴了安全頭盔能夠減震、緩沖,起到一個保護的作用,所以希望廣大群眾按照規(guī)定戴好安全頭盔。
來源/龍港市融媒體中心 記者/李其安 鄧雨薇 實習(xí)生/周潔 編輯/龍小布 審核/李甫倉
監(jiān)制/湯秋黎 薛毓訓(xùn) 總監(jiān)制/葉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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