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溫州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案例】
王某杰等人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案
【典型意義】
本案系浙江省首例適用“從業(yè)禁止”的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由于案涉犯罪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社會危害性大,僅處以自由刑和財產刑還不足以全方位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充分考慮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和再犯可能性,又兼顧不過分限制被告人的勞動權,在量刑建議中提出對三名被告人適用從業(yè)禁止令,得到法院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同時,瑞安市檢察院深入推動訴源治理,做優(yōu)產權檢察保護。結合本案反映出的避孕套質量問題,該院在當地深入開展類案調研,分析提煉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行業(yè)治理漏洞,向有關部門制發(fā)行業(yè)治理檢察建議,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此外,還聯(lián)合相關部門開展避孕套質量安全問題專項行動,嚴懲制假售假不法分子,杜絕此類犯罪蔓延發(fā)展。
【基本案情】
2018年左右以來,被告人王某杰在未取得“杜蕾斯”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陸續(xù)委托被告人王某贊在浙江省龍港市制造帶有“杜蕾斯”注冊商標的避孕套包裝盒172萬余盒。后被告人王某杰伙同他人(另案處理)及被雇工人在河南省沈丘縣加工點生產、銷售帶有“杜蕾斯”注冊商標的避孕套。其間,被告人王某杰負責進購原材料、封膜、銷售等。
2020年8月7日,被告人王某杰在位于河南省沈丘縣被抓獲。偵查人員從被告人加工點及倉庫查獲帶有“杜蕾斯”注冊商標的避孕套56448盒及包裝盒142900盒、裸套25萬余個、鋁膜等物品。經查明,被告人王某杰非法經營數額為人民幣20余萬元。
2019年7月份以來,被告人王某杰在未取得“岡本”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在河南項城市一加工點生產、銷售帶有“岡本”注冊商標的避孕套。其間,被告人郭某杰的非法經營數額為人民幣30萬元左右。
2020年12月11日,瑞安市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杰、王某贊以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告人郭某杰以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瑞安法院采納公訴機關的定性及量刑建議,2021年1月14日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贊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四年、四年六個月,同時禁止三名被告人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三年內從事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