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購龍港市內原龍港號牌人力三輪車與“微的”的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龍港市“四小車”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龍政發(fā)[2021]6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緩解龍港市區(qū)交通擁堵,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優(yōu)化交通結構,凈化交通環(huán)境,保障交通安全,切實推進文明城市建設,現(xiàn)決定收購龍港市內原龍港號牌“微的”與人力客運三輪車,現(xiàn)將有關收購事項告知如下:
一、車輛收購范圍和對象
龍港市區(qū)內原龍港號牌的人力客運三輪車和 “微的”。
二、車輛收購時間
2021年5月28日起
三、車輛收購政策
1、原龍港號牌人力客運三輪車營運資格為4萬元/輛,車身為800元/輛;
2、原龍港號牌“微的”營運資格為8萬元/輛,車身在2018年5月1日之后的為6000元/輛、車身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為3000元/輛。
四、獎勵措施
1、人力客運三輪車車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主動交車并辦理收購手續(xù)的(以車輛實際回收日期為準),可享受5000元交車獎勵,逾期不予獎勵;
2、微的車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主動交車并辦理收購手續(xù)的(以車輛實際回收日期為準),可享受1萬元交車獎勵,逾期不予獎勵。
五、辦理手續(xù)攜帶材料及注意事項
1、按照規(guī)定地點上交人力三輪車或“微的”和車輛牌證(牌照、行駛證正副本);
2、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原件以及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的復印件;
3、如果車輛有發(fā)生轉讓、買賣的,另須攜帶有關轉讓、買賣的證明材料;
4、辦理手續(xù)時須車主本人到場(車主為兩人的,兩人須同時到場)。
六、車輛收購地址
溫州浙南汽車設備回收有限公司蒼南分公司(龍港南城路1601號)
七、聯(lián)系電話
68637656
八、辦公時間
周一到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龍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