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 關于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凈化龍港市社會組織發(fā)展環(huán)境,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提供線索,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次打擊整治的非法社會組織是指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以及被撤銷登記或吊銷登記證書后繼續(xù)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還包括籌備成立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組織。其中,“以社會組織名義”指的是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名稱中包含有“協(xié)會”“學會”“研究會”“聯(lián)合會”“促進會”“委員會”“基金會”“中心”“學院”“研究院”“俱樂部”等字樣。(一)利用國家戰(zhàn)略名義,在經濟、文化、慈善等領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二)冠以“中國”“中華”“國家”“浙江”“長三角”“溫州”“甌越”等字樣,或打著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下屬機構等名義,進行騙錢斂財?shù)然顒拥姆欠ㄉ鐣M織;(三)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魚目混珠的非法社會組織;(四)借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活動開展評選評獎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五)開展偽健康類、偽國學類和神秘主義類活動,以及假借宗教旗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六)其他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損壞人民群眾利益的非法社會組織。公民個人、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機構在參與社會組織活動時,新聞媒體在報道社會組織活動時,要增強警惕性,可登錄“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關注“中國社會組織動態(tài)”微信公眾號查驗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當受騙。為了利于及時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進行調查處理,舉報內容應包括:非法社會組織的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證據(jù)材料或相關線索等。社會各界如發(fā)現(xiàn)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可通過下方公布的電話或郵箱向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舉報。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可提供個人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 2021年6月9日
來源/龍港市融媒體中心 資料/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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